2025年8月15日,湖南省生態環境廳正式發布《生活垃圾焚燒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在垃圾焚燒大氣污染物管控領域亮出全新動作。值得關注的是,該征求意見稿首次對關鍵污染物指標作出明確量化限定,其中氮氧化物小時均值被嚴格鎖定在≤120 mg/m3,為區域內生活垃圾焚燒企業的污染物排放設立了清晰 “紅線”。
湖南此次推出標準征求意見稿,不僅是地方在生態環境治理工作中的主動 “自我加壓”—— 通過細化指標、提高要求,進一步壓實企業環保責任,推動區域內垃圾焚燒行業綠色轉型;更在全國范圍內具有標志性價值,為垃圾焚燒行業向 “超低排放時代” 邁進提供了區域實踐樣本,成為行業發展歷程中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表1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生活垃圾焚燒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
大氣污染物有組織排放限值
單位:mg/m3(二噁英除外)
序號 | 污染物項目 | 排放限值(括號內為國家標準值) | 取值時間 |
1 | 顆粒物 | 10(30) | 1小時均值 |
8(20) | 24小時均值 | ||
2 | 氮氧化物 | 120(300) | 1小時均值 |
100(250) | 24小時均值 | ||
3 | 二氧化硫 | 50(100) | 1小時均值 |
40(80) | 24小時均值 | ||
4 | 氯化氫 | 20(60) | 1小時均值 |
10(50) | 24小時均值 | ||
5 | 一氧化碳 | 50(100) | 1小時均值 |
30(80) | 24小時均值 | ||
6 | 汞及其化合物(以Hg計) | 0.02(0.05) | 測定均值 |
7 | 鎘、鉈及其化合物(以Cd+Tl計) | 0.03(0.1) | 測定均值 |
8 | 銻、砷、鉛、鉻、鈷、銅、錳、鎳及其化合物(以Sb+As+Pb+Cr+Co+Cu+Mn+Ni計) | 0.3(1.0) | 測定均值 |
9 | 二噁英類 | 0.1a(0.1) | 測定均值 |
10 | 氨 | 8b(未規定) | 1小時均值 |
注:a 單位為ng TEQ/m3。 b 適用于以尿素、氨水、液氨或其它含氨物質作為還原劑去除煙氣中氮氧化物的生活垃圾焚燒爐 | |||
回溯至 2014 年正式實施的《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 18485-2014),其中氮氧化物 300mg/m3 的限值,成為當時全國生活垃圾焚燒行業統一的排放 “天花板”。而此后十年間,地方標準通過三輪持續 “自我加壓”,不斷刷新氮氧化物排放限值。
2013-2014年,上海率先邁出地方標準收緊的步伐,在全國范圍內首次將氮氧化物排放限值降至 250mg/m3,拉開地方標準收緊序幕。
2017-2019年,深圳、海南先后出臺新規,將氮氧化物限值進一步壓縮至 80-150mg/m3 區間,首次讓氮氧化物指標邁入 “兩位數” 時代,較 2014 年國標降幅超 50%。
2021年起,河北、天津、河南及關中地區陸續跟進地方標準修訂,將氮氧化物≤ 150mg/m3確立為區域內的 “主流配置”。
2023-2025 年,“超低排放” 成為新方向,浙江、江蘇、湖北等地密集出臺相關政策,氮氧化物限值進一步鎖定在 80-120mg/m3。
表2 全國各地區生活垃圾焚燒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標匯總表
單位:mg/m3

目前,各地區對氮氧化物排放標準集中控制在80~250mg/m3,深圳、浙江、江蘇、安徽四地均為80mg/m3。

從整體可見,垃圾焚燒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正以清晰的軌跡持續 “瘦身”,環保門檻逐步抬升。隨著浙江、江蘇、湖北等省份超低排放標準的陸續落地,行業內已形成普遍共識與預測:全國垃圾焚燒污染物排放將逐步向氮氧化物≤80mg/m3的新標尺靠攏。生態環境部已啟動《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 18485 - 2014)修訂的前期研究工作。未來,國標或將迎來升級。
在此背景下,技術創新成為支撐標準落地的關鍵。華明環保研發的超低溫 SCR 脫硝催化劑憑借突破性技術優勢,為垃圾焚燒企業實現超低排放提供了可靠解決方案。該技術已在東莞新東元環保 750T/d 垃圾焚燒爐項目中成功應用,攻克了 150℃超低溫工況下脫硝活性衰減的行業難題,實現了氮氧化物的穩定高效脫除。技術具備超強耐水耐硫及抗堿金屬中毒能力,完美適配垃圾焚燒爐行業的復雜煙氣場景。相較于傳統技術需將煙氣加熱至 180℃以上的高能耗模式,華明超低溫 SCR 技術無需額外補熱即可運行,顯著降低企業能耗成本。
憑借著該技術的突出技術優勢,不僅為執行 80mg/m3 嚴苛限值的地區提供達標保障,也為全國范圍內垃圾焚燒行業向 “超低排放時代” 轉型提供了堅實的技術支撐,助力環保政策從 “標準收緊” 向 “平穩落地” 高效轉化。
(文章來源:北極星環保網《又一省發文!各地垃圾焚燒排放標準一覽》)